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8-14 17:42:46
为培养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工程类高端人才培养的新格局,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深化博士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21年,同济大学继续招收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学位类别及招生计划
同济大学拟招收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数100名左右。
类别代码:085400
学位类别:电子信息
学院代码:080
学院名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学习与就业方式
本次招收的博士生为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最长为7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者,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至少3年(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应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大工程项目(须提供相应证明,报考专项的考生需正在承担与之相关的工程项目);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本次招收的博士生为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五、招考方式
本次招收的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采用我校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不设置初试环节)。具体内容及流程,详见。
1、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并上传材料后,确认提交。然后,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成功缴纳报名费后恕不退费。缴费后,打印。如报考专项,备注中须注明“报考‘’专项,报考导师:教授”。
2、申请材料提交
(1)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纸打印,此表不用附件上传);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在“学信档案”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等;
(5)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其中一位为报考导师,具体格式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工程实践经历(从事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和在项目中主要承担的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添加封面和目录后,请申请者将材料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将申请材料寄(送)到报考学院(联系人见附件一,如通过邮寄方式须使用ems或顺丰),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5日。在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是否接收电子版材料以学院招生办法为准。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3、审核过程
(1)招生学院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考生的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材料所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2)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初审合格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复核。经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者直接参加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在综合考核前须到研究生院招生处进行资格复审,提交申请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
(4)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
○1复试内容: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专业综合等。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3复试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六、录取
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经审查合格,发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教学〔2003〕3号)、(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所有录取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培养
所有录取的学生均为非脱产定向培养,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总学费:15万。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
九、其他事项
1、入学时间。9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2、关于参考书目、复习资料、考前辅导班和历年试题的说明。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3、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单位代码:10247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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