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9-08 16:50:44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招生专业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三、招生计划
2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b.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4门及以上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仅限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5—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在2022年9月前有效,确保在招生阶段联系畅通,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 区。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我校考点只接收青岛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青岛市往届生(社会考生)。
往届生如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青岛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青岛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户籍证明;b.非青岛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2021年连续6个月的青岛市社保记录(如有变化,以上级最新通知为准)。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地的报考点,请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机构发布的公告,按时进行网上确认。因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造成的无法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和。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
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2021年12月18日—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使用
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7日为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三)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10数据结构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分数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学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特殊要
求见招生专业简章和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高校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八、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
(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其他
1、学费:3万。
2、学制:3年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4、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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