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8-09 13:04:41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学习形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毕业、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名左右,其中文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5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四、学制学费
文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学习年限为5年,学费12000元/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六、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至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至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学历(学籍)核验: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和。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选择报考点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报考点公告。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九、考试科目
文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初试科目: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
十一、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下旬(届时将在网站通知)。
复试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目录中“2023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专业课科目一览表”。
同等学力考生(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十二、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合同。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校期间档案由我校进行管理。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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