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8-20 13:07:45
工程管理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简称mem),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毕业后授予工程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10年批准大连理工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mem)。
一、学院概况
我校是全国首批mem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全国mem专业学位教育的发起单位之一。我校mem项目设在经济管理学院。
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形成鲜明特色,教学科研成果稳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学科同时获得a-级评价,是国内拥有两个a级管理学科的6所商学院之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院士领衔、专家云集,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杰青、优青等名师荟萃,在国内高校率先采用和推广案例教学方法。
学院设有国家级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级文科实验中心、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和省部级实践教学基地。同时通过了aacsb、equis、amba和camea四大国内外权威认证。
二、专业介绍
(一)125601工程管理领域
我校工程管理领域mem项目设立的目的是适应我国现代工程事业发展对工程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工程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工程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我国工程管理的人才质量。
专业设置遵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设置要求,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及一级学科博士点,针对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与实际工程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而设立。培养过程上注重工程与管理的结合,培养理念上注重系统的统筹规划、整体优化和可持续发展,培养方法上注重情境教学与工程实践教学手段的应用,旨在培养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工程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工程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能力,能够担负制造、建设、信息等领域工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近年来,又创新性构建了产教融合全方位育人体系,由学校与行业领军企业共同开发产教融合课程,在产教融合实践基地现场教学,学校教授与行业专家联袂授课,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同时完成专业知识的传授与应用,广受学生好评。
(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
我校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mem项目主要针对企业微观物流工程与管理需要,构建以现代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数字化与智能化、运营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物流仿真及企业实践等为核心的专业课程体系。
专业设置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国家a级学科及物流管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而设立。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实力雄厚,近五年专业排名一直居于全国高校前列: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排名连续三年第一;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物流工程与管理类a 。
培养过程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突出产教融合培养。旨在使学生具备熟练运用现代物流工程与管理所必要的理论、技术、分析方法和工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职业素养,能在工商、互联网、咨询服务等各类企业从事企业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物流系统规划与设计等工作,通过科学规划、设计与管理,改善和优化物流与供应链系统,实现企业降本增效与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培养
(一)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及学习方式
1、专业名称:125601工程管理
研究方向:(非全日制)工程管理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2、专业名称: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研究方向:(非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二)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修业年限为4年,超过修业年限的硕士研究生须办理离校手续离校;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5年(含休学时间);在校学习最短时间为2年(含提前答辩)。
(三)学费
学费13万元。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125601工程管理领域的考生,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考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的考生,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修完对应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由具有对应本科学位培养资质的培养单位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满足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中的相关要求。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注意:仅网上报名,而未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符合下列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报考资格审核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或或,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考试
mem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外国语、199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考试可选语种:204英语(二)、203日语、202俄语。外国语考试满分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三)复试
复试时间约为2023年3月中下旬。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附件1)。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八、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其他院校的调剂。
十、其它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须在2022年11月10日17:00前向我校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复印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报到等工作均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4、其他未尽事宜请见,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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