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8-04 11:17:10
一、院校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兼有政治学、经济学、哲学、教育学、管理学、新闻传播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基地。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其中绝大部分学员成为国家公检法司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力量,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具有高等学历的司法工作者中,约有1/10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为共和国的法制昌明、政治进步和社会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的以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为目标的专门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全国第一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八个试点院校之一,于1996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
法律硕士学院开展对外培训工作以来,以一流的师资、专业的管理和优秀的服务团队,依据政策指导和相关实务部门的委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计划办学服务。相继已为中直机关和各部委,及各省区政法部门培养了一大批专业干部。为在职人员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学历层次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特举办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
二、教学特色
系统课程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多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详细的课程辅导,完备的辅导资料,助力学员顺利通过;
资格审核、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或节假日上课;
共享法大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三、招生条件及对象
招生条件
1、拥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并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优秀人士。
3、拟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学士学位。
招生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相关专业人员;
政府、人大、政协各部门中法律相关人员、中国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人员;
各大公司企业、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
社会各界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提高学位层次的兴趣人士。
四、开设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证据法、环境法
五、课程设置
专业课程性质课程名称备注:基础课程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法律综合考试内容;专业课程授课内容根据我校统招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调整。
六、学制及教务管理
1、学制两年: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按照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采取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2、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七、证书颁发、学位申请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参加该班组织的每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习成绩证明),建立并保存学生学籍档案。符合条件者,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中国政法大学申请硕士学位,通过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三)通过全国统一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课考试;
(四)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
八、收费标准
班别学制报名费(元)书费(元)学费(元)学习方式 石家庄班
正式开学一周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完成学业者,视为无故退学,不退学费和管理费。
九、报名方式
微信报名资料(1)报名表(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收到学员报名资料后,由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中国政法大学入学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注: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不退学费)
十、学员受益
1、有机会接受国内一流的法学家、知名教授的悉心指导。
2、获得法学最高学府的权威证书,提升个人价值。
3、与来自不同业界的学员互相交流,成为学习和事业的伙伴。
4、搭建人生新的平台,创造成功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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