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8-07 18:55:43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或的港澳地区考生,或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或的台湾地区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法律、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学习方式
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兼读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报考点、报名方式
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见下文)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的网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现场确认
1、所有参加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缴费。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的通知为准,请查看考点通知。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并联系我校进行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三)报考点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并在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上海:联系人:黄建业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具体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
(二)初试地点、时间
1、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上海市:由同济大学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初试时间:
2020年4月18日至1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9日9:00-15:00进行。
下载打印准考证为2020年3月20日-4月19日。
(三)复试地点、时间
另行通知。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六、入学
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及于2020年9月报到入学。入学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两年至三年。
八、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按照、中央民族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相应的学位。
九、其他
1、研究生在学期间学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按学年交纳。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见下表:
2、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十、联系方式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北智楼316室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电话:86-10-68932544
e-mail:68932544@163.com
中央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muc.edu.cn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muc.edu.cn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及各招生院系联系表:
http://grs.muc.edu.cn/yjsyzsw/info/1057/2487.htm
中央民族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邮编:100081
电话:86-10-6893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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